“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,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......”,当我们许多人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时,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。千百年来,把“拾金不昧”作为一项传统美德,就是这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。
9月7日上午,郧阳区刘女士及其家属手持锦旗来到改装部办公室,将一面锦旗送到改装部经理手中,并表示了深深的谢意。
经了解,8月29日晚上10点左右,大运公司改装部员工殷成龙下班后在广场附近捡到一个钱包,包内有身份证、银行卡、票据、银行进出帐单、现金等贵重物品。看到这些他认为失主一定很着急,想着一定要想办法把钱包还给别人,可是包内没有失主的联系方式,于是就把钱包交到了附近的派出所。丢失钱包的刘女士焦急的四处寻找未果,无奈之下便去报警求助。结果被警方告知钱包已被我单位的殷成龙同志捡到。拿回钱包的刘女士激动万分,在检查钱包内物品完好无缺后更是深感欣慰,遂要给殷成龙同志报酬作为答谢,但殷成龙断然拒绝了,失物复还后便离去。于是就有了上面这一幕,刘女士专程到公司感谢殷成龙同志的拾金不昧行为,并送来一面写有“拾金不昧,品德高尚”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。这不仅是对我公司员工拾金不昧美德行为的感激,也是对我们公司企业形象的肯定。
殷成龙同志面对贵重物品毫不动心,其行为充分体现了我司员工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,展现了我司员工的良好个人素质与社会公德。也为我司社会形象增添光彩,其先进事迹值得全公司所有人学习!(改装部 张明)
刘女士送锦旗以表感谢
刘女士给湖北大运公司的感谢
